企业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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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板即“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内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是私募证券市场的一种形式,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2013年,国务院正式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主题的场外交易市场。
了解详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
区域性股权市场 新四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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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 | 国务院批准 | 地方政府批准 |
服务范围 | 全国 | 区域性 |
转让规定 | 公开 | 私募 |
交易方式 | 协议交易、做市商 | 协议交易、单向竞价 |
交易制度 | T+1 | T+5 |
股东人数 | 可以超过200人 | 不超过200人 |
公司属性 | 证监会监管法人非上市公司 | 地方政府监管的非上市公司 |
中小微企业培育和规范园地
中小微企业融资中心
地方性政府扶持企业各种政策
和资金综合运用平台
资本市场中介服务功能延伸
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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